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罗琳
近日,被告人刘某以借款购买手表为由带领被害人沈爷爷(69岁)来到北湖区友阿国际广场某钟表店,刘某欺骗沈爷爷某款价值7654元的手表仅需1854元。沈爷爷误以为刘某向其借款1854元购买手表而帮其刷卡,实际上支付了7654元。返程时,沈爷爷让刘某归还购买手表的1854元借款,刘某借口去朋友家拿钱,下车逃离现场。
法院判决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钱财7654元,数额较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。刘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理。但被告人刘某曾因犯诈骗罪接受过刑事处罚,有诈骗犯罪前科,可酌情从重处罚。综上,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法官说法
法律是事后惩恶的利剑,预防才是最好的保护。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朋友:
守住“心”:不贪小利,不轻信陌生人。牢记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对于突如其来的“中奖”、远高于市场水平的“投资回报”,要保持高度警惕。
管住“钱”:大额支出,必与家人商议。无论对方说得如何天花乱坠,只要涉及到转账、付款、投资,无论金额大小,务必第一时间与子女、亲友或社区工作人员商量。这是阻断诈骗最关键的一道闸门。
核实“证”:多方求证,利用权威渠道。接到自称“公检法”、“社保局”的来电,声称您涉案或社保有问题需要转账的,一定是诈骗。请直接挂断电话,自行拨打官方公布的电话或前往办事大厅核实。
希望每一位老年朋友都能练就一双“火眼金睛”,守好自己的辛苦钱,安享幸福晚年。守护银发老人的财产安全,不仅是法律责任,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课题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任何将黑手伸向银发老人的犯罪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责编:刘建军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